房子是结婚前我老公买的,但是婚后我们一起还的房贷,并且我的工资比他的要高一点。现在离婚,他说房子没我份,请问律师,夫妻一方婚前购买房屋,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夫妻一方婚前购买房屋,离婚房产如何分割的问题。
根据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根据您的描述,你可以和您丈夫先沟通协商。
协商不了的,可以去法院起诉。一般情况下,房子属于您丈夫的个人财产,婚后的收入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论谁多谁少。
因此,你们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不影响房子的归属。
但是,您可以要求对方归还您支付的贷款以及增值部分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