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买了一处二手房,买卖合同是丈夫的名字,现在离婚公公又拿出一张收据,买卖合同和收据哪个证据有力?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离婚房产的相关问题。
首先,一般情况下,离婚房产分割是按照房产证上登记的名字来判决归谁的。
也就是说,如果婚后是你公公出钱资助你们买房,房产证上是你丈夫的名字,则房子应该属于你丈夫个人所有,跟您没有关系。
但是如果收据是假的,不存在这种情况,则房子应该是婚后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平均分割。
目前根据您的描述,实在无法做出判断。
如果需要帮助的,可以来电咨询。我在详细了解之后,会给您一个满意的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