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老婆结婚后关系不怎么好,结婚1年半左右,吵架关系闹僵,我把她送回她娘家,一个月后她从她娘家出走至今未归,去年6月我起诉离婚,10月法院判不能离,原因是我提供婚姻破裂证据不足、没找到当事人、被告家人没出席等理由判决了,那我现在要通过什么办法解决这件事(另有一个两岁半的女孩由我在带)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离婚的相关问题。
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破裂,因此,您必须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
因此,应该收集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
根据您的描述,您可以举证证明对方已经和您分居,未共同生活。
至于当事人不出庭,您也可以去法院起诉。
法院在将起诉书送达被告后,如果找不到被告,可以公开送达。
一般情况下,可以缺席判决。需要进一步帮助的,可以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