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小孩6月份刚满一岁,因孩子出生至今老公没有给过任何抚养费,3月份的时候带着小孩出来打工,现在他向律师递交离婚申请,说我失踪了,要求离婚。可是近一月来,他要离婚,天天发短信怒骂我,请问他捏造事实能提出离婚吗?我该如何保障自己和女儿的权利?如果上法院,我能告他遗弃、人身攻击或者其他罪吗?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决离婚的相关问题。
首先,不符合事实的起诉是无法得到法院的支持的,也就是说,您老公必须拿出您失踪的证据。
另外,失踪是有一定时间的,短时间的不算失踪。
对于孩子,您可以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具体的抚养费标准要参考地区的消费水平及收入状况,需要帮助的可以来电咨询。
最后,您不能告对方遗弃罪,遗弃罪是要达到一定的标准的。
如,造成被遗弃人流离失所,伤残等等。
如果对方有人身攻击的行为,您可以提出来,并举出证据来证明。
需要进一步帮助的,可以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