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已经结婚证。买了房子婚前交清房款。发票也是女方的名字。婚前的。房本写的女方名字婚后下来的。交房收据共两张,【一张是女方名字,另一张是男方名字还有女方名字和女方身份证号扩在里面】婚前交清。结婚一年后男方病故。没有遗嘱。请问房子是属于女方个人财产吗?他家人可以继承吗?谢谢【补充。房款是双方的。】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房产的相关问题。
首先,如果是领取结婚证以前购买的房屋,房产证上是谁的名字,房子就属于登记方的个人财产。
也就是说,此时房子应该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
因此,男方病故后,并不涉及到该房子的继承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