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老公赌钱,已经欠了50多万的赌债了。我想跟他离婚,请问律师,这些赌债是夫妻共同债务吗。需要我还吗?那些债主经常找我要钱,我该怎么办?
您好,很高兴能为您解答夫妻离婚债务的一些问题。
首先,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具体包括的范围有: 1、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
如夫妻一方为购置房屋等财产负担的债务,该房屋没有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个人债务。
2、夫妻双方依法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
夫妻双方将本属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约定由一方负担的,可以视为夫妻个人债务。
这种约定原则上不对债权人产生对抗效力,除非债权人事先知道该约定或者事后追认该约定。
3、夫妻一方因个人不合理的开支,如赌博、吸毒、酗酒所负债务。
4、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一方个人财产,附随这份遗嘱或赠与合同而来的债务也应由接受遗嘱或赠与的一方单独承担,他方无清偿责任。
5、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扶养义务人所负担的债务。
6、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生产或者经营活动所负债务,且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的。
7、其他依法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包括夫妻一方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侵权行为所负的债务。
因此,一方所欠赌债是一方的个人债务,离婚时自己承担,不能强加给对方。
所以,对于那些经常上门讨债的债主,你可以告诉他们你没有偿还的义务。
如果对方不听的,可以选择报警,保护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