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想问一个问题。我前年离婚了,孩子十二岁,判给了他爸爸,我每个月给孩子寄生活费。从离婚那年开始,我每隔一个月就会去看孩子,孩子也会经常拿着他家里的电话跟我联系。可到了今年二月份,孩子他爸就不允许我再见孩子了,孩子也一直没再跟我联系。我去见孩子的时候,孩子都被他带去别的地方见不到。后来据说是他又找了个女人,怕见到我不好。我现在很着急,很想孩子,请问我该怎么办?
您好,很高兴能为您解答离婚后,被对方禁止探望孩子该怎么办这一问题。
首先,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享有探望权。
尽管你们离婚了,但是你们和子女的法律关系依然存在。
根据我国的《婚姻法》的相关规定,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或会面甚至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即探望权。
探望权是一种法定的权利,离婚夫妻任何一方都不能以任何理由剥夺另一方探望孩子的权利,除非对方对孩子身心成长具有危害性,比如说有伤害子女,对子女犯罪等行为。
根据你所描述的情况,你前夫不让你探望孩子的做法是不合法的,你所提到的他又另结新欢,怕见到你不好这样的理由是无法阻却你探望孩子的权利的,因为你探望孩子对孩子身心成长本身并不具有危害性,相反,对于促进孩子的健康发展有着重要作用。
其次,探望权不能随意被剥夺。父母任何一方都不能被禁止探望孩子,但是,中止探望孩子还是被法律允许的,比如出现上述所说的对孩子的伤害行为。
从你的情况看,我建议你向前夫质问不让你见孩子的具体原因。
如果是因为害怕你伤害孩子,那你应该跟他说明你对孩子的感情,争取得到他的理解,恢复你的探望权,必要时可以寻求法院的帮助。
如果对方执意拒绝你会见孩子,或者是你听说来的重结新欢这个原因,那我建议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保护你离婚后的子女探望权,同时还可以要求法院采取强制措施,如拘留、罚款等方式,处罚他故意阻挠你行使子女探望权的行为。
以上是关于这个问题的回答,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