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的小哥,现在结婚四个月了,但是由于女方没到法定的结婚年龄,所以为进行登记,结婚后女方就一直回娘家,经常不在男方家里,现在女方要提出离婚,但是由于本地习俗,结婚要有彩礼钱,结婚彩礼总共17万,不知道能要回来吗?能要回来多少? 像女方的这种行为属于诈骗吗?(当时给彩礼是并没有书面的凭证)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离婚财产纠纷的相关问题。
首先,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满足法定情形的,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根据您的描述,一般情况下彩礼是可以要回来的。
但是,彩礼还有可能涉及到购买共同所用的家具等等问题,建议您电话咨询,或是当面咨询,在了解详细信息后,再给您一个确定的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