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离婚与民政局离婚有什么不同?哪种对我更有利?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离婚的相关问题。
首先,去法院离婚与去民政局离婚有着不同的优势与劣势。
去法院离婚,有以下特点:1、不管哪种情况,都可以去法院起诉离婚;
2、一般情况下,3个月或者6个月结束。
或者更长时间。 3、需要写起诉状、答辩状、提交证据、法庭辩论等。
4、需要花费50----300元。夫妻分割的财产总额超过20万元以上的部分,按照0.5%计收。
5、没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法院不会判决离婚。
去民政局离婚的特点:1、必须是夫妻双方达成协议,并签订离婚协议书时采用。
2、去民政局审查后可以当场予以登记并发给离婚证。
3、比较简单,事先签好离婚协议,提交法律规定的文件即可。
所以,时间比较短。 4、9元工本费 5、和和气气的离婚,对感情的伤害比较少。
另外,协议离婚时签订的离婚协议书,如果对方不愿意执行的,则会遇到一定的困难。
因此,选择哪种离婚方式更有利需要结合您的实际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