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老公在今年1月份签订了一份离婚协议,打算离婚的,财产分配合孩子的抚养权和抚养费都达成协议写在协议书中了,但是一直未办理离婚手续,现在我想起诉离婚,这份协议是否有效,我能作为证据和他分财产吗?
您好,很高兴为您回答这个问题。 未办理离婚手续离婚协议是否有效是以双方当时是否已经实际在婚姻登记部门办理了离婚手续为前提的。
虽然是你们两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达成了离婚协议,但双方并没有持协议办理离婚手续,该离婚协议关于孩子抚养及夫妻财产的约定并没有生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第一款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但是,当事人达成的离婚协议,是一种有关身份的协议,其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前提条件是当事人已经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离婚手续。
由于你们未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不属于适用该条司法解释的情形,其因离婚形成诉讼,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应根据离婚时财产的状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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