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是2009年结的婚,当时都是刚刚参加工作,没有积蓄,双方都是一般家庭,也提供不了资金,所以没有买房。但是2011年有了孩子后,就决定买套房子稳定住所。我的父母就把自己养老的钱拿出来让我们买了房子,但是现在我们想离婚,房产如何分割呢?
您好,很高兴能为您解答有关婚后一方父母给子女买房,离婚时财产如何分割的疑问。
根据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婚后一方父母资助子女买房的,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的赠与,该房产认定为出资方子女的个人财产,对方无权请求分割该房产。
如果婚后一方父母出资给子女买房,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房产,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因此离婚时房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如果婚后一方父母给子女买房,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一般认为是对双方的赠与。
但是父母出资时明确表示是给自己的子女的,那就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不用进行房产分割。
离婚时财产分割是比较复杂的问题,为了减少您以后不必要的麻烦,条件允许的情况还是请律师办理比较妥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