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她老公现在在外面与别人同居,我朋友想要离婚,那男的还不同意,因为我朋友她们家比较有钱,拿钱给她们做生意,怕离婚他分不到多少财产,请问我朋友可以以重婚罪告那男的吗?
您好。您朋友想要告他丈夫犯了重婚罪。
首先要明确什么是重婚罪,他的这种同居行为属不属于重婚。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它包括两方面的内容;
一是“有配偶而与他人结婚”,是指已经结婚的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结婚;
二是“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指没有配偶的人,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
在第二种情况下当事人必须是“明知”,否则不构成此罪。
重婚罪认定的构成要件: 1、侵犯的客体是我国婚姻法规定的一夫一妻制度。
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有重婚的行为,即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或明知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实践中重婚有两种情况:一是法律婚,二是事实婚。
3、主体为一般主体,一是有配偶的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成立婚姻关系,二是没有配偶的人,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
4、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有配偶的一方隐瞒事实真相,使无配偶的一方受骗上当而与之结婚的,或自己虽没有婚姻关系,但明知他人已经结婚,仍与他人结婚的,都构成重婚。
无配偶的而与他人结婚,对其本人而言虽是初婚,但因其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就侵犯了一夫一妻制,成为重婚罪之共犯。
关于同居关系与重婚行为界定问题:1994年12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在有关司法解释中指出,有配偶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仍应按重婚罪处罚。
从这一规定可以看出,同居关系在一定的条件下,可能转化为重婚行为。
所以,在这里有必要对同居关系和重婚行为进行界定。
您的朋友老公属于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同居。
如果他们是公然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则构成重婚;
如果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对外不以夫妻名义相称,但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结合法官的自由裁量权,从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长短、稳定程度等综合考虑,有时也会依法认定其构成重婚。
您可以看看您朋友遇到的属不属于这种情况,即使不属于,也可以运用合法有效手段及时的收集证据,要维护自己的权益,这样在离婚时可以更有利于您朋友,也可以要求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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