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他在一起同居了三年,没有领证儿,因为我们一直在外面打工,三年都没有回家,最近他回了一次老家,我也悄悄地跟着去了,发现他是结了婚的人,而且还在都已经6岁了,我现在跟他断绝同居的关系,他浪费了我这么多时间和精力,我能不能找他要精神损失费?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解除同居关系的情形下,能不能要精神损失费的问题。
您和他在没有进行合法登记情况下进行同居,同居关系式不受法律保护的,您现在要和他解除同居关系的话,这在法律上是给予支持的。
但是在不具备合法正当婚姻关系的情况下,您所提出来的精神损失费的赔偿请求也是不合法的。
如果您在和他的同居过程中受到了非精神方面的伤害,如财产方面的,您可以请求财产赔偿。
以上是关于这个问题的回答,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