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孩子父亲结婚四年了,孩子三岁,前不久离婚了,孩子父亲有一家公司,经济效益还不错,但是我这几年一直做全职太太,没有工作,有朋友跟我说让孩子父亲抚养孩子,所有的钱都由他出,这在法律上允许吗?会不会追究我的法律责任?孩子的父亲要出多少年的抚养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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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离婚子女抚养费可以由一方负担吗的问题,1、如果协商一致,是可以的,当然,如果有证据显示承担全部抚养费的一方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则不可以。
2、即使达成上述协议后,如果过一段时间后,双方经济情况确有变化,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确有增加或者给付的必要,一方仍可诉至法院,要求另一方承担抚养费。
子女抚养费的期限,一般应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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