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律师,您好: 我于2007年7月30日结婚,夫妻都是小县城的中小学教师,2007年4月23日由我父亲出资3万元,购商品房一套,99.08平方米,购房合同上写的我名字。2007年11月26日仍由我父亲出资将余款付清,共计8万5千元,开了正式发票(前面的缴款收据房产商收回)。因当时我工资每月只有850元,还要办婚事,房款中的5万元为父亲所借,到现在还未还清。我妻子以结婚时我父亲答应给买房,结婚后她拒绝还房款,也不许我还。房子从结婚到现在一直由我们两个居住,父亲因我们不还房款,将购房合同不给我们,到现在未办房产证。因房子问题和家庭矛盾,我妻子一直要与我离婚,如果离婚,房子会如何判? 最近,因家庭矛盾,我妻子又将家中的家具和我弟2005年送我的电脑砸烂,又在我出外学习不在家时,将家里结婚时娘家陪嫁的电视机和冰箱等东西用车拉走。 另2008年经检查,我妻子为子宫内壁膜太薄,怀不住,我们于2009年12月抱养一女孩,因我们两人上班,孩子从3个月大时放在老家,由我父母抚养至今,因与孩子没感情,我妻子很少管孩子,孩子现在2岁8个月。我想让孩子和我生活,(我父母也同意,他们怕孩子跟她受虐待)如果离婚,孩子会如何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