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结婚证能离婚吗?我结婚差不多一年了,生了个女儿,没领结婚证。现在我和老公感情破裂,都觉得过不下去了。我想问问没领结婚证怎么离婚。
你们这种情况属于同居关系,不存在离婚的问题。
如果双方自愿,可以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补办结婚登记,然后再离婚。
因为没有办理结婚登记而无法提供结婚证的,又可分为两种情况。
一种是同居的时间发生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按事实婚姻处理,这种情况除非双方愿意补办结婚登记,否则只能到人民法院起诉,不能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协议离婚。
另一种是同居的时间发生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这种情况不属于事实婚姻,属于同居关系,不具备法律上的婚姻效力,可以随时任意解除,不存在离婚问题。
对财产争议和孩子抚养问题可到法院起诉。
如果已符合结婚登记所要求的全部条件,而到法院起诉要求离婚的话,人民法院会告知你可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
如果补办,即从双方均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时起认可他们的夫妻关系并按离婚诉讼处理。
如果不补办的话,法院就会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事实婚姻的概念是:指双方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