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丈夫两年前就离家出走了,一直没有联系,至今没有回来,现在我想离婚,找不他能离婚吗?如果能离的话,应该怎么离呢?谢谢!
您好,很高兴能为您解答找不到对方离婚怎么办的疑问。
首先,找不到对方是可以离婚的。您说丈夫已经两年与您两年多没有联系,现在您想离婚通常有两种方法: 1、向法院申请您丈夫失踪。
由于现在您丈夫已经下落不明满两年,所以您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下落不明人失踪,人民法院依法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的,你们的婚姻关系将在宣告之日起解除。
2、向法院起诉离婚。起诉离婚法院立案后,会按照您提供的邮寄地址给对方送达文件,如果被退回或无人签收的,初步证实对方下落不明。
接下来,起诉离婚的当事人或法院会收集被告下落不明的进一步证据,进一步认定无法直接送达文件。
然后,法院开具公告送达的单据,由原告交纳送达费后,在法院的公告栏和相关媒体上刊登公告,即公告送达。
在公告中告之对方当事人,其享有的权利和需承担的义务及不及时参与诉讼的法律后果。
国内案件的公告期是60日,涉外案件是6个月。
公告期满视为文件送达,法院将进行缺席审理和判决。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有不清楚和不明白的地方可以继续向我提问,也可以在当地咨询专业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