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是北京人,想咨询一下关于离婚的案子。事情是这样的: 男方未离婚,在外与第三者以事实婚姻关系重婚。男方将房子抵押在银行,抵押时女方并不知情,钱也没有看到。都是男方自己花费了。 多年来,银行催讨过,起诉后,但男方一直未偿还银行的抵押贷款。现女方不想忍受这种有名无实的婚姻,打算离婚,请问如果以男方犯事实重婚罪起诉离婚,女方能否起诉房子归女方,由男方偿还抵押贷款? 还是协议离婚,如果协议,如果约束男方还款时间,男方又不签字。 请问如何更好的为女方讨个公平的说法,如何更好地解决这件案子。女方能获得男方因有过错而应付给女方的补偿吗? 盼回音!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