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由于忍受不了妻子的性格,我在妻子的户口所在地起诉离婚,对方先是拒收传票,再是不到庭,第二次起诉,对方又狮子大开口要一百万,我就一个普通打工的,可是那边的法院好像有点倾向女方,就在第二次开庭的时候在中间协调到20万,让双方签协议,可是我连这个都拿不出来,孩子对方也不要,我这个协议还能修改吗?或者说我还能撤诉吗?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离婚方面的相关问题。
首先,离婚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协议离婚,一种是诉讼离婚,也就是去法院离婚。
既然双方一致同意去法院离婚,法院首先需要进行调节。
调解结果您不满意的话,是不能强制要求您同意调解结果的。
所以,法院应该会进行判决。对于判决结果不满意的,您可以继续选择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