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结婚。结婚前父母出钱买了一套住房。房产证上写的是我的名字。2008我和我老婆将房子卖了,另外买了一套房子。现在这套房子也是写的我的名字。现在我们夫妻感情破裂,准备离婚。此时,离婚房产怎么分割啊?如何证明父母出资买房呢?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离婚房产怎么分割的相关问题。
根据您的描述,结婚前父母出资买了一套房子,且房产证上是你的名字,则该房子视为父母对你的赠与,也就是说即使结婚了,该房子也属于你的个人财产。
之后您用卖掉该房子的钱另买了一套房子,且房产证是您的名字,则该房子一般情况下,该房子还是属于您的个人财产,您妻子的出资行为只是对您形成了债权关系。
所以,离婚时,房子属于您的财产,您必须对您的妻子给予补偿。
具体的补偿数额要根据出资情况来确定。
由于我不了解您的实际情况,需要进一步帮助的,您也可以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