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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房屋增值部分如何分割,怎么分,需要什么证据?

咨询时间:2012-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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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内容:

产证上写的是她的名字,现在要离婚了,共同还贷部分肯定要还我一半,那么,房子增值的部分如何分割,怎么分,是不是我也可以享有?

彭鑫律师解答: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离婚时房屋增值部分如何分割,怎么分的疑问。

首先,由于房产证上是您妻子的名字,因此我暂时只能推断房子属于您妻子的个人财产。

离婚时,对于贷款买房,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可以返还给未分得房产的一方。

对于房子的增值部分,新实施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三有明确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因此,婚后房子的增值部分属于房子的自然增值,应认定为您妻子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

所以,您只能得到偿还贷款您的出资份额。

在此需要提醒的是,虽然房产证上是您妻子的名字,但是房子并不一定是您妻子的。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如果是您父母出资买房,即使房产证上登记的是您妻子的名字,离婚房产分割时,您也是有分割的可能的。

因此,最好是电话咨询我,我给您详细分析您对该房产是否有分割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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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鑫律师
彭鑫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婚姻家事部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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