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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赔偿的条件,什么情况可以要求离婚赔偿?

咨询时间:2012-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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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内容:

我和丈夫要协议离婚,孩子,财产都没什么争议,可是我一想起他和小三的事情,我就特别受伤。我想要求离婚赔偿,所以我想问问律师:什么情况可以要求离婚赔偿?离婚赔偿的条件是什么?

彭鑫律师解答:

您好:很高兴帮您解决离婚赔偿条件的问题。

像你这种情况,可以在离婚协议书中要求离婚赔偿。

如果对方不同意的话,你们可以采取诉讼离婚的方式。

一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和遗弃家庭成员这四种法律规定的重大过错而导致离婚的情况下,你才可以要求离婚赔偿,所以,如果仅仅是他与小三的一夜情,是不可以要求赔偿的: 需要注意的是: 离婚赔偿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

如果俩人不离婚,单纯提出赔偿请求,法院是不会受理的。

你在离婚一年之内,可以就此单独提起诉讼。

如果在一审时被告未提起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会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

可见,提出离婚过错损害赔偿请求的程序是很严格的。

还有什么不懂的,你可以直接打电话咨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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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建议离婚诉讼期间尽量分居。主要是考虑到,离婚的根本原因就是因为双方实在是无法再继续共同生活。既然一方已经起诉离婚,在经济条件允许的前提下,起诉方最好另租他处,或是到亲戚朋友家借住生活,这样一来可以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二来又可以避免家庭矛盾的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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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鑫律师
彭鑫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婚姻家事部主任
资深婚姻律师,执业多年,具有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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