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结婚八年,孩子今天7岁,他在今年5月份要买车,家里状况不是很好,我在工厂上班,他是干厨师每月2000上下,在他纠缠下,没办法我出钱买了一辆2手轿车,没想到在买车不到2月,我收到了法院的传票,他要跟我起诉离婚,我没有做错什么,每天上12小时班,为了孩子我没有同意,从那以后我搬回娘家住,4个多月了,我多次问他为了孩子别离婚,他每次都以脾气不和没法过为理由。我听别人说他外面有人,我没办法我在他公司门口等他,我跟踪他到了一个出租房,我应该怎样做才能维护我的权益,怎么样捉奸才具有法律效果?怎么收集?自己捉奸的录像,在离婚时能做为证据吗?
女士您好!很高兴为你解答关于捉奸法律效力的问题。
捉奸录像,也就是显示夫妻一方与第三者婚外情关系的各种录像证据采集难度比较大,而且容易引发冲突,侵犯他人的隐私权,并有可能引起侵犯他人隐私权的官司,所以法院一般不提倡使用。
但有一种情况下取得的捉奸录像是可以合法使用的,那就是通过你安装在自己家里的录像设备拍到的捉奸录像以及捉奸照片是可以作为合法取得的捉奸证据使用的。
如果你发现他们两个在其他地方发生性行为,你可以到公安局报案说发现卖淫嫖娼,公安局到现场抓获制作的笔录,可以在离婚时可以作为您丈夫婚外情的证据 需要强调的是在离婚诉讼中,提供给对方存在婚外情的直接证据是非常困难的。
如果提交的大部分征集是间接的证据,彼此又不能形成证据链的话,法院对婚外情也是很难认可的,所以如果您在收集离婚证据时遇到什么麻烦,可以及时联系我,我会根据您的实际情况为您提供解决办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