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是香港的商人,他已有家室,我是一个非婚生子女,得知父亲因意外离世,母亲觉得我是有继承权的,可我也不知道法律上是不是规定非婚生子女有继承权呢?
您好,根据我国《继承法》及《婚姻法》的相关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同婚生子女同样的权利。
也就是说,非婚生子女享有同婚生子女一样的继承权。
非婚生子女在继承问题上均属第一顺序继承人,其继承权是法定的,不可侵害的。
我国继承法规定的继承顺序为: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