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下,离婚后孩子判给了男方抚养,可男方有一些问题把孩子抚养的不好,我想把孩子要回来抚养,这怎么弄?请律师帮忙。
您好,您的问题属于变更孩子抚养权的问题。
您要变更孩子抚养权,需要依据相关法律关系变更孩子抚养关系,具体规定如下: (1)变更孩子抚养关系的,应另行起诉。
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孩子抚养关系的,或者孩子长到有识别能力时,主动提出与另一方一起生活时,应另行起诉。
(2)具有法定事由,应予支持变更抚养关系。
具体的法定事由: ① 孩子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孩子的;
②与孩子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孩子行为,或其与孩子共同生活对孩子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③ 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孩子,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④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一方要求变更孩子抚养关系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3)准许协议变更抚养关系。 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孩子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判决离婚后,要求变更孩子抚养关系的,并非一定要向法院起诉,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变更孩子抚养关系的协议,只要没有违法事项和对孩子成长不利的问题,应予准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