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打算今年结婚登记,可我男朋友被公司临时派出国工作,已经半年多了,也不知道啥时候回来,家里父母一直催。我想咨询一下,男朋友在国外的能办理结婚登记吗?如何办理?
您好,您的问题应该属于问出国未定居的人员如何办理结婚,很高兴为您解答相关法律问题。
国家民政部和外交部于1997年5月联合发布了《出国人员婚姻登记管理办法》,适用于依法出境、并在国外合法居留6个月以上未定居的我国公民(以下简称“出国人员”)。
管理办法指出:结婚男女双方须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或出国前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或者我国驻外使、领馆提出申请。
其居住国不承认使、领馆登记法律效力的,可回国内办理,或在居住国办理。
登记所需要的证件和证明有: ①国内人员的身份证、户口证明和所在单位或村居委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或介绍信(离过婚的须持有效的离婚证件,丧偶的持配偶死亡证明)。
②出国人员的护照。出国人员申请结婚登记的,需提供其原所在单位(国内县级以上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或我驻外使、领馆出具或认证的在国外期间的婚姻状况证明。
在我驻外使、领馆办理结婚登记的,须提供婚姻状况的国内公证(有效期为六个月)。
出国六个月以上,现已回国的人员,应提供本人在国外期间的婚姻状况证明;
回国一年以上,确实无法取得上述证明的,须提供经现住所地公证机关公证的未婚或者未再婚保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