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一起在北京奋斗买房结婚,现在孩子两岁半了,由于其他原因我们离婚,离婚后孩子判给女方抚养,我现在月工资5000多,我想咨询一下,以我现在的工资水平,在北京办理离婚后,给孩子的抚养费是不是就多呢?孩子的抚养费是不是依照北京的生活水平呢?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在北京离婚后,孩子抚养费怎么算、怎么给的法律问题。
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
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在北京离婚后,孩子抚养费该如何算的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规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这里的“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
当然个别会有差异。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