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一男认识并结婚,因年龄不到没结婚证,但酒席已办,现已有一女儿跟父母一起住,我们做生意将尽一年,财产百万全被他妈一手管理,但由于他好赌成性甚至打我,我现已离家出走。请问我现在的婚姻是无效婚姻吗?离婚后财产怎么分割?
您好,很高兴为你您解答。无效婚姻,也称婚姻无效,是指因不具备法定结婚实质要件或形式要件的男女结合,在法律上不具有婚姻效力的制度。
我国法律规定的构成婚姻无效的情况有: 1、重婚的;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4、未达到法定婚龄的。
像您这样的婚姻情况,按法律规定,是属于无效婚姻的。
无效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只能按一般共有财产对待。
就是指各方根据各自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按比例分享。
当然,并不是说所有的无效婚姻在分割财产时都完全按以上规定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中的第8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非法同居关系的案件,……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
此外,还有两项特别规定:(1)一方在非法同居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的,在分割财产时,应予以适当照顾,或者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的经济补助。
(2)在同居生活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是依靠死者抚养且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另一方对死者扶养较多,可以分给他(她)适当的遗产。
以上这些规定,虽然针对未办结婚登记的非法同居关系而言的,但对于无效婚姻财产分割,同样具有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