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想咨询一下婚姻问题. 第三者有个5 岁的小女孩.现在他找上门来让我给她15万就和我丈夫断绝关系.想问一下.我丈夫是否有抚养第三者的义务.或在法律有补偿她的规定.我丈夫算是重婚罪吗?另外第三者的小孩可以分我们夫妻的共同财产吗?
您好,很高兴能够为您解答问题。 首先,如果孩子是您丈夫的孩子,则您的丈夫对其有扶养的义务。
必须支付给孩子一定的抚养费。 其次,针对第三者的补偿,一般情况下法院是不支持的。
再次,您的丈夫如果未与其领取结婚证或者以夫妻名义同居的,则不属于重婚罪。
重婚罪是保护合法夫妻一方的利益的。
最后,如果孩子是您丈夫的孩子,这个孩子享有您丈夫财产的继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