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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离婚该去哪个法院,涉外离婚的法院管辖

咨询时间:2012-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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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内容:

您好!请问我丈夫现在出国发展生意,很少回来,我想离婚该去哪个法院起诉?

彭鑫律师解答:

女士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关于涉外离婚该去哪个法院起诉的问题,这事实上是涉外离婚的法院管辖问题。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

国内一方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时,以经常居住地为准。

如国外一方向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受诉的人民法院有权管辖。

也就是说您可以直接向您的户口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您在现在居住的地方居住超过一年,那么这个地方就是经常居住地,这时候可以直接向您现在居住地所在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即使是对方在他的所在国的法院起诉,中国的法院也有权管辖。

对这种离婚诉讼,法院会通过外交途径或者公告送达的方式通知被告,这点您不用担心。

诉讼时也只需要根据中国的法律进行。

当然,我国民诉法还是对涉外离婚诉讼做了个别的特殊规定需要您注意,个别程序也会比较复杂,如果需要帮助请直接咨询我们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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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建议离婚诉讼期间尽量分居。主要是考虑到,离婚的根本原因就是因为双方实在是无法再继续共同生活。既然一方已经起诉离婚,在经济条件允许的前提下,起诉方最好另租他处,或是到亲戚朋友家借住生活,这样一来可以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二来又可以避免家庭矛盾的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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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鑫律师
彭鑫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婚姻家事部主任
资深婚姻律师,执业多年,具有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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