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妻子不带孩子,工作也不好好做,即使找点什么事做了也是倒赔钱,不管找什么事做一定要有相当富余的时间。而且工作过程中经常离岗去玩。经常出入麻将馆,KTV,酒吧,深更半夜才回家而且基本都是醉的。孩子大部分时间是我或我妈妈在带。我能不能以“对家庭不负责”为由起诉离婚?证据方面,因为之前也没想要离婚。每次她出去玩深更半夜才回来也只是在电话里吵(我们异地),我只有一小部分电话录音,还有一次她带起小孩来跟我吵架,还动手打我,当着孩子的面动手(我没还手),孩子很哭,她完全不顾孩子。也有录音。这些我有没有胜算,还有孩子的抚养权能不能拿到。孩子2岁,她高中文化,我大专,收入我在3000左右,她刚转接了一个幼儿园。这些条件我能拿到抚养权吗?或者我该收集哪些证据更能对我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