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准备协议离婚,孩子归女方抚养,男方说离婚后要买一套房子送给孩子,但他一贯是不讲信用的,请问:如果现在在离婚协议书上让男方写明:“男方承诺在**年**月**日前无偿赠与其女儿***有完全产权的商品房一套(面积**平方米) ”,这样写是否有法律效力?如果这样不行,那怎么才能让男方的承诺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在离婚后兑现? 孩子归女方抚养,男方应付多少抚养费?付到18岁还是大学毕业?每月应付多少?法律是怎样规定的?以后物价上涨或者有意外费用,女方是否可以再请求增加抚养费?如何请求? 协议离婚后,男方如果反悔,想要孩子或者减少支付抚养费,男方可以重新向法院起诉要求另判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