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他从2005年在一起生活,2006年7月举办了结婚仪式,年底生了一个男孩。2008年我们因吵架而分开,当时我们没经过法院就自己写了一份离婚协议,双方也都签了名字的。孩子归我养,我没有要他一分钱的抚养费,也无任何的财产纠纷。2011年我认识了我现在的老公,我们去办理了结婚登记,现在过得很好。我想问我和以前的同居男还有什么关系没有?我现在这样会不会有重婚之说?
您好。很高兴能够帮助您解决问题。
首先,需要告诉您的是,由于法律不再承认92年之后的事实婚姻,因此您与对方未领取结婚证的行为只构成同居。
所以,您与您现在的爱人结婚不存在重婚的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