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00年结婚,01年生下一个儿子,从小到大小孩就由我爸妈帮我带,八年左右他没有尽义务和责任。我看在儿子份上因为他会改,父母也不同意我离婚,今年回来经过亲人劝说他答应付小孩生活费,但是到外地工作后者半年多一分钱不寄,守着这份名存实亡的婚姻我很累,他不愿离婚,又不愿给生活费,我想公告离婚我该怎样能办,小孩可以判给他我抚养吗?我现没工作。我结婚证掉了只有复印件该怎么做?我想离婚,开始我的新生活?我该怎么做?谢谢!
您好,很高兴能够帮助您解决离婚的相关问题。
首先,如果您确定于对方离婚的。您可以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起诉离婚。
没有结婚证的,您可以去当地的民政部门补办一个或者开一个证明。
其次,孩子的抚养问题。您和对方离婚可以要求对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可以在离婚起诉的时候提出这个要求。
最后,一般情况下,夫妻离婚孩子会判给对孩子成长有利的一方。
根据您的描述,如果孩子从出生到现在一直与您生活,则有可能盘给您抚养。
但是如果对方有符合法律的理由,也有可能判给对方抚养。
具体还需要视情况而定。需要帮助的,可以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