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身边出了这么一件事儿,向请教一下专业的律师。王某(女)和李某(男)离婚三年多了。离婚时法院将他们10岁孩子的抚养权判给了李某。前两天有一对夫妻找到王某,说他们的小孩被其孩子打伤了,送到医院治疗花去了5000多元钱,要求王某赔偿。王某不肯,认为既然离婚时小孩已经判给了前夫,肯定就不用赔偿。但那对夫妻不管那么多,认为小孩是王某和李某两个人的,都有义务承担赔偿责任。王某该赔偿吗?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离婚后小孩伤人,非监护方是否要赔偿的问题,这涉及到监护有哪些职责的问题。
在父母离异的情况下,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了如下赔偿原则,即夫妻离婚后,未成年子女侵害他人权益的,同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如果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确有困难的,可以责令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共同承担民事责任。
另外,我国《民法通则》还规定:在承担赔偿责任时,被监护人有财产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适当赔偿。
所以本案中,如果刘女士的小孩有个人财产,可直接从其财产中支付赔偿金;
其个人财产不足赔偿的,则由其父母按照前述原则进行赔偿。
以上是关于这个问题的回答,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