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结婚买房的时候,我爸妈也出了钱,如今我们因为感情不和,要离婚。可是子女买房,父母出资该如何认定,离婚后房子归谁?爸妈的钱会不会全都拿不回来了。
很多人向我咨询过子女买房,父母出资该如何认定,离婚后房子归谁的问题,其实你没有必要太过担心。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在父母实际出资时,其具体意思表示不明的情形下,从社会常理出发推定为赠与。
若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其与出资人之间形成的是借贷关系的,则不能适用该条规定。
当然,该证据应当是在当事人离婚诉讼前形成的,离婚诉讼中父母作出不是赠与意思表示的陈述或证明,尚不足以排除赠与的推定。
实践中,对于夫妻婚后,父母出资购买房屋,产证登记在出资者自己子女名下的,从社会常理出发,可认定为是明确向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部分出资应认定为个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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