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丈夫要离婚,其他财产都已协商好,就是房产的问题。现在有朝阳区的住房一套,还有部分房贷没有还清楚。丈夫也答应离后把房子给我。现在我想知道哪一种方法最省费用。我知道的有三种办法:一、离前婚内赠与。但据说这样的话,以后买卖要交20%的个人所得税。二、协议离婚后,过户。但听说这样费用很多。三,离前先把房本的名字改成我的。然后再去离,让丈夫在离婚协议上写明房产归我后,公证就可以了。这个费用最少。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当时买这套房的时候是花了40万。现在值210万。 还有没有其他更好的方式? 不知道这几种的费用都是多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