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结婚一年多于去年4月离婚丈夫一直对我不好,为了能跟他离婚,不管后果,匆匆答应了,每月拿出1000元的抚养费,可是现在我每月只有1500元的打工钱,他又告了我,我该怎么做,谢谢
您好,很高兴能够帮助您解决离婚的问题。
首先,您所说的抚养费是不是孩子的抚养费。
如果是给对方的抚养费,则不必再给。
如果是给孩子的抚养费,您的这种情况可以去法院起诉请求减少抚养费。
毕竟您给的抚养费也是超过了法律的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