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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问题

咨询时间:2012-09-03
免费咨询婚姻法律问题:15810716153(同微信)

咨询内容:

请问:我结婚一年多于去年4月离婚丈夫一直对我不好,为了能跟他离婚,不管后果,匆匆答应了,每月拿出1000元的抚养费,可是现在我每月只有1500元的打工钱,他又告了我,我该怎么做,谢谢

彭鑫律师解答:

您好,很高兴能够帮助您解决离婚的问题。

首先,您所说的抚养费是不是孩子的抚养费。

如果是给对方的抚养费,则不必再给。

如果是给孩子的抚养费,您的这种情况可以去法院起诉请求减少抚养费。

毕竟您给的抚养费也是超过了法律的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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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我们建议离婚诉讼期间尽量分居。主要是考虑到,离婚的根本原因就是因为双方实在是无法再继续共同生活。既然一方已经起诉离婚,在经济条件允许的前提下,起诉方最好另租他处,或是到亲戚朋友家借住生活,这样一来可以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二来又可以避免家庭矛盾的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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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鑫律师
彭鑫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婚姻家事部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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