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小三问题,现在我丈夫要起诉离婚,我要求他赔偿我的损失,把财产全部归我,但是我还是不解气,请问我可否要求第三者赔偿我的精神损失?
您好。要求“第三者”赔偿没有法律依据。
承担婚姻法规定的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受害者不能要求婚姻关系以外的人(第三者)承担赔偿责任。
也就是说您只能要求您的丈夫赔偿损失。
如果您还有什么问题,可以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