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和男朋友在一起三年了,还没领结婚证,可不幸的是,男友在一场车祸中丧生。后来在财产继承时,他父母却说我没有继承权,说我们没有结婚,不是夫妻。我想咨询一下,我到底有没有继承权?谢谢!
您好,同居关系是否有继承权,分两种情况:1.未按婚姻法第8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如果在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可按事实婚姻处理,那么,在一方死亡之后,另一方可以配偶身份按继承法有关规定享有继承财产的权利。
2.未按婚姻法第8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如果在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瞥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并补办了结婚登记的,在一方死亡后,另—方即可以配偶身份享有继承权。
如果尚未补办结婚登记的,对男女双方间的关系只能按同居关系处理,一方死亡后,另一方不得以配偶身份主张享有继承权。
但是,若符合继承法第14条规定的,可根据相互扶助的具体搞况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