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想请教一下,就是我跟我现在的丈夫觉得没有在一起的必要,两个人想协议离婚,现在刚签订了离婚协议书。但是听别人说最好是去做公证,这样以后能够阻止反悔。这是真的吗?请律师告诉我一下,谢谢啦。。
您好,非常感谢您的咨询。首先,我们要弄明白,离婚协议书是双方基于合意而签订的合同,如果基于意思自治而且合法,一般签订后离婚协议书就生效。
所以,一般情况下,离婚协议书是不需要公证的。
双方当事人凭着离婚协议书可以到离婚登记机关办理离婚证。
那么,根据您的描述,在生活中,也有相当一部分人去做了公证,那到底公证之后有什么用呢?事实上,公证过的离婚协议书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如果一方不履行婚姻协议书,并非只能向法院起诉。
若经公证机关公证后的《离婚协议书》,则可以直接申请人民法院执行。
除非认为公证的债权文书确有错误,人民法院应当协助执行。
因此,通过办理公证手续,可以保证《离婚协议书》的有关财产部分获得强制执行。
以上就是我对您问题的解答,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