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前一个月他向朋友借的5万块,说是要做生意,我现在提出离婚,他却要求我还一半的钱,我想问该怎么办,他借的钱说是做生意,我根本就没有参与,而且他刚起步,根本就没有赚钱用于生活,这也需要共同承担吗?
您好。如果您所说的您的丈夫是以个人名义借的债,并且没有用于共同生活中,就属于个人债务,无需你来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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