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想请问离婚后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可以反悔吗?当时离婚时因为是我先出轨导致的,所以当时就越定了属于我个人的房产赠与给我前妻了,其他财产是平分的,但是我现在后悔了,协议中约定的财产赠与可以撤销吗?
您好。关于您所说的这个问题,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在办理完离婚登记手续之后就有法律效力了,是不可以反悔的。
如果签订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时可以反悔的。
《解释(二)》第九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如果您没有证据证明您订立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可以撤销的情形,于法无据,法院是会驳回您的请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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