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律师,我跟男友同居在一起半年多,同居期间,我们置办了很多家庭必需品。可后来,我发现他有家暴倾向,我跟他分手了,我想咨询一下,我们分手后,我们当初置办的东西该如何分割呢?
您好,对于同居期间置办的财产如何分割,视情况不同而分割不同。
根据婚姻法第十二条规定,非法同居双方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如双方没有婚姻法第二十条规定的夫妻有互相扶养等义务和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等权利。
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对于有配偶的非法同居,人民法院应根据照顾无过错第三方的原则判决。
另外,同居以前一方所得的财产,解除同居关系后,不属于共有财产,不能参与分割。
具体情况还需具体分析,如需具体咨询,欢迎致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