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好,我和我的爱人结婚3年多了,至今不能够生育,到医院检查也没有治好,所以我们想领养一个小孩。我们有比较固定的收入,可不知道去哪里领养?去哪里领养孩子是合法的?谢谢!
您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4条的规定,不满14周岁丧失父母的孤儿、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可以作为被收养人(被领养人)。
根据我国法律相关规定,您可以到孤儿院、儿童福利院或是儿童救护站领养孩子或者您也可以领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您有所帮助!如需具体咨询,欢迎致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