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律师,我是一名科研人员,由于一些原因没有孩子,想领养孩子,该如何领养孩子,领养孩子需要具备什么条件?希望律师回答,谢谢!
您好,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领养人应该同时具备的领养条件为: 1、无子女。
所谓“无子女”是指收养人既没有亲生子女,也没有养子女和继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所谓“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是指收养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身体、智力、经济、道德品质和教育子女等方面具有抚养和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能够履行父母对子女应尽的义务。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所谓“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主要是指精神疾病和传染病。
4、年满30周岁。所谓“年满30岁”,是包括30周岁本数在内。
夫妻共同收养,则必须双方都年满30周岁。
另外,有配偶者领养子女,须夫妻同意共同收养;
无配偶的男性领养女性的,领养人与被领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领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和“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