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丈夫感情不和,现在和我丈夫在法院打离婚,财产一直没有达成一致意见,前几天他父亲去世了,他继承了一套房子和10万元存款,我想问离婚期间继承的遗产我能分吗?
您好。你丈夫继承父亲的遗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我国《婚姻法》第17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18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该法第18条第三项规定:“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如果你丈夫的父亲没有遗嘱,也不属于赠与,他父亲去世时你和你的丈夫的离婚判决尚未作出,便谈不上离婚判决是否生效的问题,而在离婚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前,你和你丈夫仍处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依据有关法律规定,他父亲去世时留下的遗产,应当属于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你可以要求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