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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一方买房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咨询时间:2012-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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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内容:

房子是我在婚前付的首付,但是婚后是我们共同还贷,离婚时房产如何分割?

彭鑫律师解答:

您好。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产证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共同还贷的,毫无疑问,该房屋应当为其个人财产。

个人财产是不参与分割的。同样,按揭贷款为其个人债务。

婚后配偶一方参与清偿贷款,并不改变该房屋为个人财产的性质。

因此,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为个人财产,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为个人债务。

对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清偿的部分,配偶一方享有债权,夫妻双方存在一个债权债务关系,一方有权要求另一方予以返还的权利。

对于房屋增值部分,房屋在婚后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有了升值,这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所以婚后增值部分应作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如果您还有什么问题,可以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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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鑫律师
彭鑫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婚姻家事部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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