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 我和老公结婚7年,因为感情不和,我现在提出离婚,4岁的孩子归我抚养,想咨询一下如何分割房产。 老公的房子是他在结婚前以按揭贷款的方式购买的,首付40万,贷款28万,总价68万,房产证上是他自己的名字。首付的40万里面有20万是他借亲戚朋友的,他自己还贷一年后我们结的婚,我把我婚前积蓄的10万块钱拿出来还了他的欠债,又拿出10万块钱装修了房子并买了家具家电,剩下的10万外债和大约26万的贷款我们共同挣工资偿还,至今剩下5万的贷款没有还清。现在,这套房子的市值是360万。 请问,离婚后房子归老公,我应该向他要求多少经济补偿?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