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这样的。我跟我老公2007年在老家办了婚礼酒席,但一直没办结婚证,现在生有两个儿子,一个4周岁,一个两周半。结婚后我们经常吵架甚至打架,最近越来越严重,我实在无法忍受了,想分开,可是我们没办结婚证,很多权益无法保障,现在有一些经济问题想请教您: 一,办婚礼时,他家给过一万彩礼,和一些首饰,大概价值三万左右。我家陪嫁一些家具,大概一万。这些我们在之前协议过互不追究。如果到时候真分开,他父母不同意,追究的话,我们的协议是否有效,是否需要退还给他们? 二,2008年的时候,他给我的股票帐户汇入23万炒股,没有任何书面凭证,现在只剩下七八万,这中间都是他在操作,我现在甚至不知道密码。到时候,他要我归还帐户里的钱,我可否截留?如果他要原始资金23万,我应归还现在的市值还是原始资金? 三,我们协议过如果分手,我带大儿子,他带小儿子,互不要求抚养费和精神赔偿。现在我想两个都要,法院会否支持?如果一人带一个,可以要求抚养费和精神赔偿吗?之前的协议有效吗?